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近日,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组织各基层所及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对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区范围内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为主要对象,重点检查其经营主体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炊餐具清洗消毒、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方面情况。
目前,各学校食堂已针对自身薄弱环节完成自查整改,各基层所正在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拉网式检查。3月初,该局将对全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