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下发了《2016年秋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将对全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自查整改阶段(9月1日-5日),各学校(托幼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自查并及时整改;专项检查阶段(9月6日-20日),各基层所按照各学校(托幼机构)的自查整改情况负责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督查总结阶段(9月20日-30日),成立督查组,由局纪检组和分管食品的领导带队对全区学校食堂及各基层所(队)及相关股室进行督查。
此次检查旨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提高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