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我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现状的满意程度,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客观评价,准确掌握我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真正做到有针对性的改进我区公安工作,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警民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近日区统计局受区公安分局委托,在辖区内全面开展2016年度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和社会治安状况调查。
与以往的类似调查比较,这一次的调查发生了以下几个大的变化:调查对象更具有代表性。此次调查特地将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被处理的对象和报警人、求助人、见证人、协查人、举报投诉人、信访人等以及到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办理过业务的人员作为典型样本。由于这一类人群跟公安机关有过接触、打过交道,他们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有更为深入的了解,所以他们的评价最客观,他们的意见最具针对性;调查范围全域覆盖。从地域范围来看,这一次调查的范围不再局限于以往的9个规模较大的乡镇,而是全面覆盖辖区内所有乡镇;从居住环境来看,城区、城乡结合部、工厂、乡镇场镇、山区农村等也都做到了全覆盖;调查人群更为全面。考虑到不同人群可能对公安工作的要求、评价存在差异,所以在确定随机样本时,要求在保证企业工人、农民、个体工商户、医生、教师、机关公职人员、学生以及自由职业和无业等不同职业人群和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等不同社会身份人群全覆盖的同时,兼顾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年龄层次和不同性别的人群的调查样本均有相当比例;评价体系更为科学。首先,调查指标按“总-分”关系设置,一个大指标包含若干个分指标,使得评价更具可分析性;其次对于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设立二级指标,使得评价更具针对性;再次,明确各等级对应的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使得评价更具客观性。
目前,访问调查基本结束,下一步将开始数据整理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