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朝天人大网 朝天政府网 朝天政协网 朝天发布 书记信箱 朝天电视台 立法联系点 在线投稿      网络举报
要闻 部门 乡镇
图片 视频 发布
工业 农业 城镇
旅游 投资 商务
民生 管理 安全
政治 生态 网信
文学 书画 音乐
体育 摄影 拍客
思想 组织 作风
制度 廉政 理论
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政务动态>>部门动态>>正文
分享到:

朝天区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培训

时间:2012年04月12日 00:00   来源:区司法局   阅读:

    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4月11日,朝天区司法局组织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协勤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等100余人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会上,基层股负责人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分综合类、执行矫正类和特别类条款三类进行了解读,对《两高两部“关于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相关条文进行了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工作档案的完善等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培训会上,司法局局长何登华同志对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他指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使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司法所要结合实际工作,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社区矫正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认真研究,力争在管理方式上有创新,管理成效上有突破。

    会上,参会人员还结合工作实践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进行了讨论。

上一条:全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子项目扎实有效开展
下一条:朝天:307万元重奖2011年项目建设工作先进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热门图文
 热点新闻

广元市朝天区融媒体中心  电话:0839-8621937  邮编:628012
举报邮箱:gyctrm@126.com   举报电话:0839-8625602   
蜀ICP备13022682号-1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