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出台,标志着我区农村家宴正式纳入规范化管理。将对预防和控制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针对我区目前农村家庭宴席主要有举办者自办和餐饮服务“一条龙”承办两种形式。《办法》规定,对农村家庭宴席管理要做到“三到位、四落实、五制度”。“三到位”:一是登记到位。对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须填写《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家庭宴席登记表》,提前1天登记;二是告知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受登记时,须发放《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告知书》;三是现场指导到位。实行分级指导原则,一次性就餐50人至300人,由当地村(居)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一次性就餐300人以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带领相关单位的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并填写《朝天区农村家庭宴席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四落实”:一是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实行辖区责任制;二是落实村(居)委员会和社区负责对农村家庭宴席信息收集、登记、报告、管理、指导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三是落实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监管人员,将农村家庭宴席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居)委员会和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农村家庭宴席的检查、指导和管理责任;四是落实举办者自办和承办者(餐饮服务“一条龙”)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五制度”:一是实行农村家庭宴席基层干部介入管理制度;二是建立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三是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四是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五是落实农村家庭宴席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