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纳入2016年债券置换计划的债务项目具备置换条件,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近日,区财政局组织各乡镇及区级有关部门对2016年债券置换计划进行了认真核实,重点对合同按约定未到偿还期限的金融机构贷款、未到约定期限的BT项目回购款、因债权债务纠纷当年无法兑付部分、工程类项目审计减少部分及工程类债务项目因审计结论未出而预留的部分进行了剔除。
2016年,全区拟通过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61773.91万元,其中区级部门57902.15万元,乡镇3871.76万元;一般债务57773.91 万元,专项债务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