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形势持续稳定,实现供销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区供销社采取四项举措抓实抓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严明“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法人代表负责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严格督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和任期考核,作为奖惩、提拔的首要依据。
围绕“四个100%”目标(安全生产经营检查覆盖率100%、发现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隐患限期整改合格率100%、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经营隐患“清剿”专项行动,重点“清剿”范围:危毒物品,仓库、商店(超市)、危房等,逐单位检查,决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突出防汛工作,强化汛期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保障汛期安全。
建立长效机制,与系统各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多种责任状,制定“突发事故”等各种预案,完善“单位安全”、“责任追究”等8项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办事、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