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合理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
该《办法》从跟踪审计范围、参与的社会中介机构产生办法、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合同签订等方面对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跟踪审计作出明确规范。同时《办法》就如何实施审计跟踪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实施、竣工决算等各阶段各环节的跟踪内容、跟踪方法和取证方式;对所跟踪审计项目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反馈。对重点项目根据跟踪审计情况和发现的相关问题,出具动态审计报告,以开发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目前,区审计局已按照该《办法》对双峡湖水库建设等项目开展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