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区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为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机构。依托区政务中心组建了广元市朝天区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负责全区所有农村产权交易的审核、受理及信息发布等工作。产权交易股按交易规则流程组织交易。同时建立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村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负责收集辖区农村产权交易的信息和报送。
完善职能职责。为推动相关业务开展,完善制度建设。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业务范围内的农村产权交易制度,组织农村产权交易流转进场交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和业务运行要求制定交易规则和工作流程。
搭建信息平台。构建统一的朝天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交流体系,开通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发布,业务管理、网络竞价交易等系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