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近期,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了全面深化改革及2014年省政府重点改革范围,为认真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收费项目最少”的工作目标,我区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交通部门“车辆营运证工本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合并教育部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分别到国家教育“考试考务费”和“住宿费”项目中收取,将卫生计生部门“大型医疗设备CT检测费”合并到国家“卫生监测费”项目中收取,取消的2项与合并的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省级设立的收费项目。目前区财政、发改已迅速组织所涉执收部门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并定期向社会公示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