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区在巩固25家乡镇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14个村卫生室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着力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按规定比例从省平台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积极探索县级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途径和方式。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严格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监管,逐步规范了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大幅降低了基层群众的用药负担。2014年1至8月,全区共采购基本药品规数792个,采购药品总额864.33万元,让利群众129.65万元,受益群众达14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