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执行,为便于购房群众顺利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现公布购房补贴政策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购房人在朝天中心城区及羊木场镇购买参与购房补贴活动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建商品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订购协议并缴纳定金的,或选定所购国有存量房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成交告知函,即可申请领取《购房兑换凭证》兑付购房补贴。
二、申请材料
购房人申请领取《购房兑换凭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新建商品房认购协议及定金凭证或选定所购国有存量房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成交告知函(验原件收复印件);
2.身份证和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朝天区内道德模范人群: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朝天区内消防救援人员:需持本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政府专职消防员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在职证明(加盖公章);
(3)朝天区内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提供有效证件;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优待证或其他能证实身份的材料;
(4)朝天区内医护人员:需提供医护人员工作证明表(须经医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区卫生健康局签字盖章)(见附件1);
(5)朝天区内公安民辅警:需提供单位政工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
(6)朝天区内教职工:需提供教职工工作证明表(须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经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签字盖章)(见附件2);
(7)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三、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购房人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提交申请:购房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指定部门或窗口,并填写《购房兑换凭证》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
(1)普惠人群中购买住房、商业和车位人群:到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4号窗口办理。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3:30。联系电话:0839-8621207。
(2)朝天区内道德模范:到朝天区委宣传部901室办理。地址: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839-8622444。
(3)朝天区内消防救援人员:到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312室办理。地址:朝天区明月大道3段64号。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839-8622119。
(4)朝天区内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提供有效证件;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到朝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股办理。地址:朝天区康福路9号。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839-5597005。
(5)朝天区内医护人员:到朝天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理。地址: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38号。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839-5597305。
(6)朝天区内公安民辅警,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到朝天区公安分局政治部办理。地址:朝天区政府路73号。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839-5205527、0839-5205513。
(7)朝天区内教职工:到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办理。地址:朝天区朝天镇明月路。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839-8622326。
3.领取凭证: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核发《购房兑换凭证》。
4.合同签订: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区国投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交易合同》时,凭《购房兑换凭证》直接享受优惠,《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交易合同》签约金额以享受补贴前金额为准。已享受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房,原则上不能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且符合相关规定注销合同的,《购房兑换凭证》收回作废;已购买国有存量房原则上不能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