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朝天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突出抓好“四个三”,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三类资助”抓参保,低收入人口参保全覆盖。按照全额资助、差额资助、定额资助的办法进行分类资助参保,确保了低收入人群参保全覆盖。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财政全额代缴;对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等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个人部分缴费按标准给予差额资助;对三、四级残疾人按照100元/人的标准定额资助。2024年全区共为35440名低收入人口代缴医保 744.733万元,实现了低收入人口参保全覆盖。
“三重保障”抓待遇,梯次减负功能有效发挥。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托底线”的三重保障功能,有效降低低收入家庭的医疗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参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得到提升,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有效发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大病保险起付线按上一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按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的60%支付,支付额度不设封顶线,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统一执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支付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比例进行救助。经三重制度保障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部分,给予50%的倾斜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0000元。
“三送机制”抓帮扶,长效监测机制高效构建。构建“部门信息互送、救助信息推送、乡镇信息报送”的“三送”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机制。部门信息“互送”,定期将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信息推送至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民政、残联等部门将动态调整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及时推送给医保部门动态做好标识,确保医保待遇有效落实;救助信息“推送”,医保部门从医保系统提取低收入人口上月就医情况,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且未实行联网救助的对象推送给所在乡镇,通知救助对象依申请实施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乡镇信息“报送”,乡镇将因病、因意外等突发困难户的有关信息及时报送给区农业农村、民政、医保等区级部门,综合研判确定救助帮扶措施。
“三方责任”抓协同,低收入人口医疗有保障。强化医保部门统筹责任、相关部门协同责任和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实现低收人人群医疗有保障。医保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制度机制建设,抓好政策落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员的身份认定、信息交换、数据推送工作,民政负责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的身份认定、信息交换、数据推送工作,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身份认定、信息交换、数据推送工作;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尤其是在低收入人口参保征收方面,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参保缴费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了低收入人群参保缴费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