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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召开202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会议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8:55   来源:区医保局   阅读:

2023年8月30日,朝天区召开202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医保局 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机制的通知》(广府办函〔2022〕23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副区长徐笑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洪泽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事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事关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事关“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实现,是一件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快步伐,奋力推进全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

会议指出,2024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

会议强调,各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把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这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排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齐心协力把这项惠民工程抓紧抓实抓细。要明确目标重点,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征收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实施精准参保,推进参保扩面实现新突破;针对特殊人群中的长期失联人员,实行台账管理,确保重点人群参保全覆盖;坚持完善全民参保数据库,创新渠道实现征收方式新拓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定扛牢医保参保征收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切实增强做好医保征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征收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各乡镇分管领导、各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负责同志;区医保局、区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残联、区税务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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