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区财政局切实加强中央、省、市、区安排用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监管,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滋生,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规范统筹整合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要求,打破部门“屏障”,坚持全区一盘棋思想,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全区已整合涉农项目资金1.26亿元。
全面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带头执行公示公开制度,坚持资金下达60日内在区政府网站公告公示,同时要求乡镇、村及其他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下达资金后10日内在乡镇、村进行公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绩效评价监督资金见效。坚持开展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和涉农项目资金过程绩效评价工作,对超过50万的项目,进行三方事前评估,实施中要进行跟踪监督,项目竣工后要进行生产能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事后评价工作。
部门联动落实严查严管。涉农部门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对项目进行监管、督促和验收,财政、审计、纪检部门与涉农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监督。同时,对涉农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资金拨付各个环节出现问题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