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机制,深化公开内涵。出台《朝天区村(居)务公开指导目录》,制定公开事项50项,将群众关注的各类补助兑现、村级财务等全部纳入。维修整治139个村(社区)固定公开栏,统一制定公开版面,设置干部信息、政务、事务、财务和其他等五个公开模块。建立部门指导、乡镇主抓、村(社区)负责的三级责任体系,每村落实1名村干部负责村(居)务公开工作,分层级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全面规范公开流程。
二是拓形式,畅通公开渠道。大力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定期+随时”等实行多元公开,对村(社区)常态工作利用固定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进行定期公开,对一些需要群众及时了解的方针政策、重要事项等,采取会议、广播、微信群、发放“明白卡”等方式随时公开。探索建立“阳光村务”微信平台,实行网上公开。建立意见反馈机制,每村设立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全面增强公开“透明度”。
三是强督导,推动常态公开。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区民政局组建督导组会同派驻纪检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深入村(社区)开展检查指导,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销号。乡镇建立领导干部包村(社区)和定期督查提示制度,将村(居)务公开纳入综合目标进行考核,通过工作通报、电话提醒、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村(社区)按时公开。出台《全面加强村级监督“四职合一”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全过程监督村(居)务公开情况,确保村(居)务公开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