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减少返贫致贫风险,朝天区建立了“广元市朝天区特殊困难群体特殊救助基金”,解决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和备案肇事肇祸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等因就医造成生活困难问题。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区级相关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加强基金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基金日常管理事务。
强化联动协调,做好资金保障。采取财政安排、社会捐赠等办法多方筹集资金,本年度财政注入100万元,社会捐赠100万元,以后年度当特殊救助基金余额低于50万元时,区财政及时补充。
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规范运行。基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发放,确保基金使用透明化,监管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