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审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监督职能,密切配合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工作,助推全区反腐败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动融入反腐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以“抓好廉政促审计,做好审计促廉政”为出发点,在审计结果运用上,建立信息互通、查办协作、审计公告等一系列制度,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通报审计工作情况,适时向区纪委监委抄送相关审计报告,主动配合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自觉融入“大监督”格局中 。
(二)充分发挥反腐利剑作用,凸显审计“免疫”功能。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始终坚持把反腐败工作落实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国有企业审计、政策跟踪审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作为审计项目重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疑点,坚持紧盯不放、深追细问、查深查透,为执纪执法机关提供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为促进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作出了积极努力。对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依法审计,努力做到“治已病”“防未病”。认真把握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时代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监督机关、党的工作部门、政府组成部门和宏观管理部门的新定位要求,聚焦“三大攻坚战”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反腐败工作精准发力。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扶贫项目建设及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强化扶贫资金审计;以“基本农田保护、环境保护责任制和河长制落实”为重点,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做到审计监督精准发力。注重发挥审计“审、帮、促、改”的作用,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管控。对于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采取消号制度。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上发挥积极作用。
(四)完善协作机制,切实增强反腐执法合力。严格履行协调职责,逐步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备案制、审计线索、审计问题移送机制,把反腐败工作贯彻于审计监督全过程。同时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熟悉财政财务等专业优势,积极主动配合加强同区纪检监委、公安、检察机关等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密和协调联动,实现资源整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工作质效,当好反腐倡廉 “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