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饲料和兽药专项整治。对全乡饲料、兽药使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饲料、兽药是否合格,是否过期,是否有购销、使用记录。坚决打击假冒伪劣饲料兽药和在畜禽养殖中滥用抗生素、原料药和人药兽用的行为。
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加强养殖大户养殖环节监测和监管力度,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户逐户建立检测台账,制定检测计划,每月开展一次“瘦肉精”监测。严厉打击在在养殖环节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硝基呋喃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开展潲水油专项整治。由分管领导、畜牧站长、驻村干部组成小分队,对全乡大小畜禽养殖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严厉打击利用餐厨废弃物提取“地沟油”行为。
开展畜禽标识专项整治。开展动物耳标监管和使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生猪佩戴耳标,确保全乡生猪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开展养殖档案专项整治。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记录记载畜牧投入品的购进使用、疫病防疫、产品销售和休药期执行等情况,规范建立畜禽养殖档案,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