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朝安办〔2024〕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朝天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经营信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广朝应急发〔2024〕6号),扎实推进我镇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
落实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详细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销号处理,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将整改情况及时归档处理,建立完整的档案记录,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截至目前,对我镇辖区内4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尚未发现问题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