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预防与提前介入相结合。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农村土地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村民的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土地纠纷的发生。对于可能出现的土地权属、承包、流转等问题,提前做好摸底调查,对潜在争议进行梳理,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注重实效与以人为本相统一。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既要保护土地所有者的权益,也关注群众的生活需求和生产发展,积极寻求既能维护法律权威又能兼顾人情、民意的解决方案,在调解的过程中以法劝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请求得到公平公正合理的结果,最大限度的给当事人以人性关怀。
健全反馈机制与持续改进相统一。对已解决的土地纠纷案例进行总结分析,司法所每半年召开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例会一次,会对成功的案件进行经验交流,归纳找症结问题所在,集思广益寻找突破口,避免再次遇到相似案件调处不成,不断优化和完善土地纠纷处理机制,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确保纠纷解决程序的规范性、高效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