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部门联动拳”,强化经营自律。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辖区派出所、应急办、农业站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入辖区场镇,逐一检查农贸市场、餐饮店、渔具销售店等经营单位水产品来源,查看进出货凭据,确保食品原料可追溯。
打好“宣传教育拳”,夯实禁捕基础。镇村(社)两级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村村通”喇叭宣传等形式,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最新政策。同时,在辖区场镇设置固定醒目标语进行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渠道转发违法违规案例,动员辖区退捕渔民,餐饮店、渔具店老板加入禁捕宣传队伍,带头主动宣传,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禁捕意识。
打好“巡查防控拳”,形成长效机制。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牵头,联合多部门和各村(社区)常职干部,对辖区河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同时建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统领、分管领导负总责、业务部门抓落实、各村(社区)加强巡查的工作制度,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健全内控外督,形成常态化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