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制定负面行为清单。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村规民约,注重突出村民行为负面事项,通过违规惩戒倒逼村民提升自觉意识。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组织村民签订村规民约承诺书,将“不赡养老人”、“卫生脏乱差”、“无理取闹、缠访闹访”、“不维护民族团结”等10种不良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对失信农户的不良行为通过村村响广播或公示栏进行曝光,督促其认识错误,遵守约定。
提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和赶场日等,以集中宣讲为抓手,针对本地区土地纠纷、领里纠纷等问题,将枯燥抽象的法律条文和法治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宣传。利用乡村法治广场、农村法治书屋等载体营造法治良好氛围,引导群众重信守法,今年以来已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次。
提前开展法律援助。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培养法律明白人57人,主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社会主体,宣传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邻里家庭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等普法案例,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耐心细致进行法律讲解,引导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大力提升群众乐于学法、内心信法、善于用法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已提供法律咨询12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