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并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和配套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全镇共设镇级林长2名、村(社区)级林长16名、监管员48名。
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悬挂横幅、“村村响”广播、微信转发信息等方式,大力宣传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广大社会群众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并在各村(社区)竖立林长公示牌,将林长信息、职责范围、监督电话等信息全公开。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20余幅,“村村响”广播200余次,微信转发信息300余条,竖立林长公示牌16处。
严格督导考核。将各村(社区)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各村(社区)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镇党委政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通过开展工作调度、督察巡查、实地暗访,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