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至9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并作出重要指示。立足于乡村振兴这一伟大实践,确保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一贯到底,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责、担当作为,牢牢守住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找准监督的切入口和着力点,确保过渡期监督执纪取得实效。
强化政治监督,要坚决站稳群众立场。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始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秉持“只要是老百姓的事,再小的事都是大事”的信念,把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作为纪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思想根植于群众之中,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特殊意义,牢记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把专责监督践行到乡村振兴战线最前沿。
强化政治监督,要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利用县区、乡镇、村社三级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网络,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严肃查处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基层党员干部行权规范、纪律严明、作风正派、积极作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要聚力聚焦工作重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要求,聚焦基层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涉农补助发放、返贫监测帮扶、等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下沉监督力量,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对基层组织落实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确保决策科学、执行高效,推动各级各部门把乡村振兴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