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各支部、村(居)委会,场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镇关于干部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要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全镇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多发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崇尚廉洁、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头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收受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等。
三是要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生活;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关心贫困群众的生活,积极开展各种帮贫扶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温暖的节日。
四是要求各支部、村(居)委会,场镇各单位要把“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针对“两节”期间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特点,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