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深入整治农村基层“新四害”问题,持续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乔迁宴”“满月宴”“生日宴”“入伍宴”等的歪风,树立勤俭节约的社会风气。根据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12334”举措有效遏制违规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的现象。
落实一个规定。严格执行《广元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试行)》,对因教育、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本部门、本单位出现违反“四个严禁”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截至目前,全区党员干部已签订承诺书4300余份,开展整治“升学宴”明察暗访3次,发现苗头性问题5个,有效制止“升学宴”5场。
践行两项承诺。全区所有党员和公职人员公开承诺,不操办非家庭性质(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的“升学宴”等违规宴请活动,不参加非家庭性质的“升学宴”等违规宴请活动。
发挥三个带头。“一把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不操办、不参加非家庭性质的“升学宴”等违规宴请活动;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带头制止“升学宴”等违规宴请活动,做到“打铁自生硬”;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带动民风社风持续向好。
明确四个严禁。严禁操办、参加非家庭性质的“升学宴”等违规宴请活动;严禁借宴请活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严禁用公款支付或变相报销宴请活动相关费用;严禁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