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朝天人大网 朝天政府网 朝天政协网 朝天政法 微朝天 书记信箱 朝天电视台 建言献策 在线投稿
要闻 部门 乡镇
图片 视频 发布
工业 农业 城镇
旅游 投资 商务
民生 管理 安全
政治 生态 网信
文学 书画 音乐
体育 摄影 拍客
思想 组织 作风
制度 廉政 理论
当前位置: 首页>>党建>>纪律作风>>正文
分享到:

区监察局通过典型示范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时间:2012年03月29日 15:15   来源:区纪委   阅读: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扩大正面典型的示范效益。

近日,区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示范单位(岗)、行政效能示范带头人”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双创”,通知作出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创建范围。示范单位(岗)和示范带头人分别包括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及所属股、室、站、所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二是明确创建标准。示范单位(岗)从内部管理、机关作风、履职能力和效益效果等四个方面提出创建标准;示范带头人以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勤政务实、业绩突出为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三是明确创建方法。坚持因地制宜抓创建,突出成效抓推选,大张旗鼓抓示范,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提升履职能力。

四是明确责任措施。坚持把行政效能“双创”活动纳入各乡镇、区级各部门的年度效能考核工作,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时间要求,统一创建标准,统一监督检查,统一组织考评,确保“双创”工作取得实效。

上一条:朝天区“四个围绕”深化纠风工作
下一条:朝天区纪委细化“四项举措”认真贯彻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热门图文
 热点新闻

广元市朝天区融媒体中心  电话:0839-8621937  邮编:628012
举报邮箱:gyctrm@126.com   举报电话:0839-8625602   
蜀ICP备13022682号-1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