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区纪委采取“四项举措”,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
净化队伍树新风。重用敢于改革、锐意进取、敢抓敢管、务实重行、敢作善成、实绩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严惩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不愿负责、推诿扯皮、拈轻怕重、懈怠平庸的干部,推动干部日常行为量化预警监管,扩大监督管理实效。近年以来,全区提拔任用17名纪检监察干部,严肃处理2名违纪违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进化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严惩腐败倡正气。旗帜鲜明反对腐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确保红线不碰、底线不破、政治不软,强化“不敢腐”震慑;针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不能腐”防范机制;联动推进“三早”预警、廉政风险防控、廉勤监督三大机制建设,健全常态思想教育、警示教育机制,筑牢“不想腐”思想防线。
作风建设赢民心。强化督促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及时发现和解决作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坚决防止打擦边球、搞变通,使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清新的风气中生活、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严明、严守、严肃党的政治、组织和财经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
制度建设促长效。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监督制度体系,出台了《朝天区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朝天区纪委约谈暂行办法》、《朝天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基本形成了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保障作风建设实效。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