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近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区纪委下发了《关于深入落实作风建设规定强化五一执纪监督的通知》,对“五一”期间纪律作出具体规定。
加大宣传,强化教育引导。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专栏、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介和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落实中央和省市和区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抵制歪风、倡树新风。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参与渠道,营造倡廉助廉氛围。
抓住节点,推进正风肃纪。抓住“五一”等重要节点,坚持不懈改进作风、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强化党员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督促其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部署要求,逗硬落实“三个严禁”。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打折扣、搞变通,到农家乐、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着力深化正风肃纪工作。
落实责任,严格监督执纪。在“五一”等重点节日期间,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执纪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拓展线索来源,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对于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