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组织架构,加强工作统筹。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为依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协调各执法部门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执法协调合力。加强公安、卫生健康、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建设内部机构,加强基层落实。在区级执法主体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充实、完善、强化执法部门的法治工作力量。推进各部门法律顾问的配备及其法律参谋作用的发挥,形成常态的工作体系和机制。
建设执法队伍,促进规范执法。以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发放为切入点,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规范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执法有权、执法有证”的要求,确保行政职权法定化。适时开展现场督查、案卷评查、检查反馈等执法监督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建设执法体系,规范执法流程。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角度出发,对行政执法的机制、措施、惩戒、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为一线执法提供统一标尺,让执法部门对标执行,行有所止。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移送、案件评查等机制,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运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