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宣传《人民调解法》。
一是集中宣传为主。以“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周、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为契机,在广场、车站、场镇等人口密集处搭建宣传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疑惑的方式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法》,引导群众学习法律法规,逐步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是专题培训为辅。依托乡镇、村(社区)干部会议、群众代表大会,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人民调解法》专题培训,对总则、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解协议等内容进行全面讲解,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以案普法为补充。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的过程中对矛盾双方明法析理,指出当事人违反的法律法规,将调解依据的法律法规向当事人明示,同时将调解中遇到的类似案例作为说服双方当事人的理由,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郭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