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财政局将2016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900万元拨付到相关部门,计划补助村14个,专项用于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资金需求。
近年来,区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投入,深入研究上级政策,谋划项目,争取更多的上级建设资金;强化整合统筹,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的要求,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除直接补助农民资金和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外,整合各行业涉农资金,打捆使用、重点投放,协同推进新村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规范资金管理,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足额落实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