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5年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着力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阳光平台,为朝天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规范项目进驻,拓展交易范围。根据交易服务中心“三定方案”,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经区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朝天区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并予以下发实施,内容涵盖4大类31个项目,除规定必须进场交易项目外,还鼓励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通村公路建设、农村产权出让和转让等进场交易。加强交易行为的全程监管,把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分离,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分设,有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业务的开展。
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工作实效。积极开展重大项目招投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活动,围绕政府重点项目及政府实事工程,及时参加工作协调会,对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项目及时提供政策、业务咨询等服务;积极推行“平行招投标作业法”。将土地审批、规划审批、环保审批、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审等原为工程项目招标前置,变为与招标申请受理、发布招标公告、招标质疑与答疑、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评标等招投标工作流程齐头并进。2015年以来,已有涉及招商引资等15宗工程项目采用了“平行招投标作业法”,有效地加快了工程项目建设进程。
严格流程管理,落实监督责任。经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朝天区国有产权交易职能调整方案》,将我区范围内除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外的所有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交易中心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共出台五项交易规则,固化了交易流程,规范了交易行为。为了管理需要,中心配置了先进的现代电子监察设备,对交易活动实行全程记录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社会群众、投标人代表参与交易活动的监管,最大程度发挥源头防腐功能,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正阳光。
坚持奋发进取,突出交易成绩。2015年中心累计交易项目358个,其中工程建设类232个、政府采购类117个、产权交易类9个,交易金额38123.2万元。总累计节约资金2549.17万元;累积增值资金10.01万元.总增资率0.09%,总节资率7%,得到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