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湖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已完成潜溪河朝天区段等九条河流(流域面积50km²及以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
(一)河段管理范围
1.潜溪河(朝天区段)划界范围:上起中子镇黎明村,起点经纬度为106°6'49.198"E,32°43'23.353"N;下止朝天镇朝天村,终点经纬度为105°52'46.121"E,32°38'54.157"N;河流长度36.61km。
2.安乐河(朝天区段)划界范围:上起朝天镇天井村,起点经纬度为105°48'13.121"E,32°45'54.424"N;下止朝天镇金堆村,终点经纬度为105°52'29.546"E,32°39'42.323"N;河流长度17.14km。
3.西北河(朝天区段)划界范围:上起羊木镇西北村,起点经纬度为105°45'35.506"E,32°33'32.560"N;下止羊木镇关口村,终点经纬度为105°45'57.680"E,32°29'18.574"N;河流长度15.10km。
4.东沟河(朝天区段)划界范围:上起临溪乡淖池村,起点经纬度为105°59'19.621"E,32°33'59.971"N;下止沙河镇南华村,终点经纬度为105°50'38.330"E,32°33'53.558"N;河流长度23.10km。
5.鱼洞河(朝天区段)划界范围:上起沙河镇鱼鳞村,起点经纬度为105°57'56.969"E,32°36'39.262"N;下止沙河镇三湾村,终点经纬度为105°54'14.283"E,32°34'27.261"N;河流长度10.59 km。
6.清边河(朝天区段)划界范围:上起水磨沟镇马家坝村,起点经纬度为105°59'55.892"E,32°49'51.811"N;下止大滩镇茅坪村,终点经纬度为105°55'46.143"E,32°48'51.703"N;河流长度16.32km。
7.二岔河(朝天区段)划界范围:上起云雾山镇花石村,起点经纬度为105°39'29.325"E,32°41'49.900"N;下止云雾山镇菜籽坝社区,终点经纬度为105°45'29.068"E,32°39'31.023"N;河流长度14.88km。
8.瓦子河(朝天区段)划界范围:上起羊木镇青白村,起点经纬度为105°42'52.278"E,32°33'52.751"N;下止羊木镇金台社区,终点经纬度为105°46'40.650"E,32°36'18.206"N;河流长度12.50km。
9.双河(朝天区段)划界范围:上起李家镇卫星村,起点经纬度为106°12'8.589"E,32°31'1.593"N;下止李家镇卫星村,终点经纬度为106°11'34.398"E,32°30'10.679"N;河流长度2.31km。
(二)河道管理范围: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河道管理范围为护堤地外缘线取5米;无堤防的自然河道按防洪标准10年一遇的设计洪水位确定河道管理范围。
二、管理要求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河道主管部门为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