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元市朝天区商务局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整治规范朝天区“中子月饼”生产经营行为的
公 告
朝天区“中子月饼”是朝天区中子镇极具历史传统和地方特色的风味食品,近年来深受市场和消费者喜爱。为规范朝天区“中子月饼”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日,区市场监管、商务、卫健、公安、经信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整治规范朝天区“中子月饼”生产经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把生产准入门槛。对无证照、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不具备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的个体经营户、小作坊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仍进行非法生产的,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取缔。对小作坊场地布局、设备、人员、加工工艺流程、制度等方面符合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的,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实地现场核查,验收合格后依法核发《小作坊备案登记证》。
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已取得月饼生产加工许可的企业、备案登记证的小作坊要严格按照GB/T 19855-2015《月饼》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任何月饼生产企业不得为非法再贴包、包装的个体经营户、小作坊提供“代加工”服务。小作坊要严格落实《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项:“禁止食品小作坊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之规定。确实因产能不足需要委托月饼生产企业进行“代加工”的,要向区市场监管局履行报备程序。
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朝天区“中子月饼”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自觉遵守《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专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出现恶性竞争、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积极引导行业自律。朝天区食品工业协会中子月饼分会(以下简称“中子月饼分会”)应当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本着服务消费者的初衷,倡导诚信文明经营,依法依规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共同促进朝天区“中子月饼”长远向好发展。对发现扰乱我区月饼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的企业及个人,中子月饼分会及消费者应积极主动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五、加强质量品牌保护。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窃取他人宣传创意、产品商标包装设计等,具有专用产品包装的月饼生产企业,应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中子月饼分会要尽快完成地域商标的注册,加强规范管理;区卫健局要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制定朝天区“中子月饼”地方标准,强化品牌效应,努力提升朝天区“中子月饼”质量。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月饼市场专项检查,规范月饼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黑窝点、黑作坊进行取缔,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区商务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严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扰乱朝天区“中子月饼”市场秩序,并及时处置网络投诉;区卫健局要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工作;区经信局要加强对中子月饼分会的指导,督促协会履行好职责。
相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朝天区“中子月饼”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朝天区“中子月饼”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制止各种扰乱我区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为朝天区“中子月饼”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元市朝天区商务局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