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精准监督,确保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从即日起,区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阳奉阴违、无动于衷、贯彻不力的问题;
2.有令不行、有令不从,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组织调令、推诿扯皮的问题;
3.不担当不作为,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离岗离位、弃责失守的问题;
4.玩忽职守,缓报、瞒报、漏报疫情,擅自发布、泄露信息的问题;
5.作风不深入、只表态不落实、消极被动应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6.对疫情排查不力、监测不力、防控不力,对疫情防控监督不力的问题;
7.违规插手药品食品等物资采购,鼓动群众恶意抢购和商人哄抬物价等行为的问题;
8.在防疫款物供应保障、分配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的问题;
9.制造、散布、传播谣言,误导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问题;
10.违规参与、组织聚会聚餐活动的问题;
11.干扰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依法依规履行公务的问题;
12.不如实不主动报告本人及亲属、朋友走亲访友接触高风险区域人员情况的问题;
13.对转运贩卖野生动物、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活禽监管不力以及其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区纪委监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839-12388;0839-8624444(24小时)。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监管乏力等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
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委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