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9〕2号)以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9〕89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由企业自主申报,四川皇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申报认定失业保险费困难企业,经区就业局核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区财政、税务、商务局等区级相关部门集体会审审定,拟认定四川四川皇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朝天区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困难企业(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9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5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投诉和举报电话:0839-8622132、8680577
附件:朝天区第一批拟认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困难企业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