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示我区建区以来的发展历程和丰硕成果,完整保存朝天经济社会发展全貌及民风民俗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照片,丰富拓展馆藏资源,广元市朝天区档案馆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照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照片时间节点控制在1989年以后,建区前有价值的同时征集;
2.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价值的老照片,包含农、林、水、牧业产业发展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前后对照,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建设,自然灾害恢复重建,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照片;
3.老办公大楼,老街道,老民居;
4.反映我区地形地貌、山川河流、自然景观以及重要桥梁、建筑、历史文化遗迹等历史风貌和时代变迁的老照片;
5.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省部级领导到朝天视察工作的照片,各级领导与朝天籍人士合影的照片;
6.反映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朝天纪实性老照片;
7.其他具有价值的照片。
二、参与对象
拍摄、收藏有反映朝天区域面貌、发展变化的老照片的社会各界人士、摄影爱好者。
三、征集时间
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30日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围绕活动主题,并在朝天区拍摄的原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影像清晰,无严重划痕、失真和变色,彩色、黑白不限,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
2.每张(组)照片都要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照片作者和所有者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五、投稿方式
1.纸质照片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朝天区档案馆办公室(地址:朝天镇青云路75号,联系人:唐杨,电话:08398622013)。
2.电子照片请发送电子邮件至3208459760@qq.com邮件主题栏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六、征集方式和报酬
由广元市朝天区档案馆甄别、鉴定,根据作品质量、利用价值等进行征集,并给予一定的报酬。
七、其他事项
1.征集到的老照片(纸质和电子版)一般不予退还,个别经扫描或翻拍后可以退还提供者。
2.区档案馆有权将所有征集作品作为历史档案收集、展览和编研资料使用,用于以宣传教育为目的的发布、展览、画册、出版物、媒体报道等用途,作者享有署名权。
3.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4.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属朝天区档案馆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档案馆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