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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三4月1日开学 初三可4月7日复课

时间:2020年03月26日 08:25   来源:四川新闻网   阅读: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5日讯(记者 文骥)3月25日晚,四川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通知明确,全省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由省上统筹于4月1日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初三年级由各市(州)统筹确定,可安排于4月7日开学复课。

  全文如下: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经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二、全省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由省上统筹于4月1日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初三年级由各市(州)统筹确定,可安排于4月7日开学复课。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由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中阶段其他年级和特殊教育学校由所在市(州)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确定开学时间并对外发布。

  四、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毕业年级、医学类、有科研要求的学生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可先安排返校复课。

  五、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六、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得开学,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准备口罩等防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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