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眉灵)记者8月26日获悉,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BOT+政府补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部分特许经营的高速公路建设可获政府补助。
“根据国家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和交通运输部下发的试点方案,‘BOT+政府补助’方式,适用于通过政府给予一定建设资金补助能达到收支平衡或微盈利的准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政府资金不占股、不分红,项目风险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政府直接补助项目建设,能有效降低社会资本的出资,增强项目融资能力。
《办法》明确,纳入国家或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高速公路项目,经省政府批准授权,市(州)政府可采取“BOT+政府补助”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政府补助资金来源于中央、省、市(州)等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以补贴方式投入BOT项目建设。政府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和四方监管制度,投资人、项目公司、开户银行、市(州)政府全程监管资金使用。
投资人除应满足BOT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需具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或大中型财政资金基建项目的投资或建设管理经验。这一“准入门槛”有利于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大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