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膑)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朝天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的要求,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密切监控抗病毒药品及相关物资价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后,朝天区医疗保障局赓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救治保障落实工作,严格实行抗病毒药品及口罩、消毒液等物资价格每日监测报告制度,确保医药市场稳定。
1月22日起,该局先后组织70余人次对区内5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阿莫西林胶囊、阿奇霉素、头孢丙烯、头孢曲松(罗氏芬)等二十余类抗病毒药物进行价格监测,并确定监测点位,动态掌握监测点位的相关商品价格;对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关于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行为提醒提示函》60余份,严禁定点医药机构借机提高销售价格,谋取不正当利益。截止目前,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销售抗病毒药物均未涨价。
同时,通过医保业务QQ群、微信群,及时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对确诊为新型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要求传递到每个定点医药机构,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并严格要求各医药机构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预付医保基金280万元,减轻医院垫付压力,切实提升了医保部门应对疫情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