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朝天区财政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力度,从加大投入、规范管理、有效监督等方面促进基层司法业务工作做实做优。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按照《广元市朝天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匹配人民调解案补资金并及时兑现资金支付,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好“第一道”屏障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保障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按照《四川省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夯实硬件投入,坚持规范建所,全区12个司法所均达到规范化标准。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做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和帮助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用途合理、程序规范、审批合格,做到专款专用、资料规范、支付严格;建立资金管理、使用台账,做到对每笔资金心中有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不定期对基层司法业务使用资金支付凭证进行抽查,确保管理到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及时纠偏止损,保证每一分钱在促进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再上台阶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