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自查。对涉及32个部门的189个事项,均按照“职权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标准和“三减”要求,由各部门对办理流程、法律依据、申请材料、承诺时限、办事指南等要素重点清理,形成自查报告。
联合会审。由区委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对全区涉及行政审批工作的部门逐一召开三方联席会,联合会审部门自查情况。同时对并联审批、“一窗进出”重难点工作提出解决办法,优化流程,规范次生环节。
专家审查。分两次召开专家审查会,邀请市政务服务行业专家集中审核把关。查出部分部门办理流程的时限与承诺时限互相矛盾、一些部门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没有同步更新等问题,共提出106条意见修改意见。
公布实施。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将修定后的审批及服务事项重新录入朝天区政务审批公众服务系统平台,力促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