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坚持“诺廉”、“践廉”、“述廉”三项举措,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全面“诺廉”。根据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重心和工作特点,区委、区政府分别与区四大班子成员和乡镇、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新任领导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自觉加强行为约束,做到廉洁履职。
二是全程“践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发挥党政“一把手”推动作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纪委积极加强对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同时,结合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挂、帮、包”活动和“关键在于落实”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大力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勤政廉政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在服务基层中体现廉政清风,落实廉政举措。
三是年末“述廉”。年底由区委常委牵头,对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考核、量化打分,分类评定等次;组织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由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对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背靠背评议和民主测评打分,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提拔任用重要依据。同时,选取重点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职述廉,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依法从政、民主从政、廉洁从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